出租车杀人是应该的?
3月21日,有网友微博称,15日凌晨,广州市某单位女员工在珠江新城某酒吧乘坐滴滴车辆离开后不幸遇害。
当天下午,广州警方通报称,凶手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已经抓获。
图为网传受害人照片
下面是广州公安的案件通报。
这起事件的凶手是出租车司机,但是为何一开始,却变成了滴滴司机。滴滴为何如此招黑?以下是流传在微信的一些讨论截图。这些人在网络上“听朋友说”就开始断案了,散播谣言。人们也都信以为真,并自发审判,号召“卸载滴滴”。
滴滴又能怎么办呢?滴滴官方不能骂人吧,被污蔑了也得保持微笑,让群众放心的那种得体的微笑。
@滴滴出行 当天下午发布微博表示:
我们关注到微博上有传言称“广州某单位女员工打滴滴被杀害”,平台高度重视并紧急自我核查,同时与广州警方进行了核实。根据警方信息,案发时受害人并未使用滴滴平台上的出行服务,犯罪嫌疑人也并非滴滴平台上的司机。目前嫌疑人已被抓获,具体情况请以警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最高法之前发布的大数据,安全性的结论很清晰。虽然我一直说根本不需要数据,傻子都能明白网约车要比传统出租车安全。
2018年最高法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专题报告指出,2017年全年,网络约车司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数为170余件(经计算为175件),万人案发率为0.627。
从案件量对比上,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数量是网络约车司机的9.7倍,万人发案率是后者的13倍。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发生概率上相比较,网约车的安全性都远远高于传统出租车。
这次广州出租车杀人事件似乎无人关心,相比之前轰动全网的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的沸腾,给人的感觉是,被出租车司机干死是应该的?不要大惊小怪!还是说被出租车杀死的受害者比较特殊,虽说也是一条人命,但不知为何,不值得被关心?
当然出租车杀人事件的冷处理,或者说不被关心也不是第一次了,财新做了一张图,是近年来出租车杀人或强奸案以及判决结果汇总,恐怕你我都没怎么听说过吧。
这种偏见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我能想到的是,以滴滴为首的网约车在监管和对抗中步履维艰,在改善了人们出行方式的过程中冲突不断,官方在引导舆论的倾向性也比较明显,这就给其他的媒体带来了一个信号:只要报道滴滴的负面,就吸引眼球,有流量。人们在这样的信息包围之中,一听到滴滴就习惯性地谴责。久而久之,滴滴就是危险的,不负责任的,唯利是图的。人们比你我想象得更不愿意稍微动点脑子思考。
如果说广州这一起杀人事件真是滴滴司机干的,同样是打车被害,完全一个性质的事件,这些天绝对引爆整个互联网,人们群起攻之,滴滴去死吧,取缔滴滴,为什么滴滴还会出事,滴滴到底有没有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滴滴一家独大就是牛逼,滴滴店大欺客,滴滴去死吧,有必要讨论一下是否分拆滴滴……
其实在微博辟谣之后,还有不少后续的报道 ,但很奇怪,同样一条人命新闻,人们好像习以为常,不愤怒不声讨,杀人事件嘛,每天都会发生,有什么可奇怪的?什么情况?滴滴和它的无限期下线整改的顺风车业务一脸懵逼。
我注意到这条微博评论下面有人嘲讽,这下应该取缔出租车啊。是啊,按照同样取缔顺风车的逻辑,应该取缔出租车才对。会取缔吗?不会。为什么?因为人民不愤怒,出租车杀人是应该的?还有零星的呼吁顺风车回来的声音,有人听见吗?没有。顺风车回来?那可不行,杀人了怎么办?
关停、整顿、驻场检查,那是网约车的事儿……
我们没有因为全球每年上百万人死于车祸而取缔汽车,我们知道这不可行,这么做很可笑,只是从各方面的改善让出行更安全,从个人安全意识到交通法规等等。
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做到未来没有网约车司机杀人事件,防不胜防,一定会有的,但这不是滴滴的错,这是人的问题。希望有一天人们可以更冷静一点,只需要一丁点的智力水平就能好好就事论事,只需要再一丁点的智力水平就知道网约车就是随机筛选司机都比出租车安全,这是机制决定的。
真心希望所有人,智力正常的人,都能明白,对于网约车的偏见是一种智商有缺陷的表现,网约车之于传统出租车基本上是汽车和马车的区别,安全性和便捷性是颠覆性的。
这些年网约车在舆论和监管的强压之下,活得十分艰难,人的记忆真的很短暂,完全忘记了路边拉车的痛苦,被拒载的日常。再这么下去,果真退回路边拦车的日子,不仅是打车这一边糟糕的出行体验,另一面是一大片的就业岗位的消失,真是太可悲了,全面的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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